1.工作地点范围为:宜宾市兴文县;
2.负责兴文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运行管理项目,在机构中心制定的项目规划下,负责项目全面管理,在区域负责人的督导下,带领项目社工按照项目计划开展工作;
3.代表机构全面履行委托合同或工作任务;接受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审查;
4.协调和沟通内外关系,树立良好的项目品牌形象;
5.带领项目社工严格执行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
6.负责项目事宜与当地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具有社会工作类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者持有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证书,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
2.社会工作、社会学、社区管理、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
3.持有社工师及以上资格证书优先;
4.3年及以上社区治理或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经验,有完整的项目执行和管理经验;
5.熟悉社区营造、社会组织培育、社区发展治理,社会工作相关工作方法掌握熟练;
6.热爱公益事业,认同社会工作价值理念,遵守社会工作职业操守,态度端正,爱岗敬业,愿意长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