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销售管理制度;
2.扩大销售网络,熟悉目标市场,熟悉产品,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积极完成销售指标;
3.积极开发新客户,维护老客户,为客户提供主动,满意,周到的服务;
4.对于在销售过程中,客户针对产品提出的问题或是合理建议,需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改进;
5.根据销售流程填写与客户接洽的过程,做好销售记录。
1.具有基础金融常识,热爱金融理财行业,学习能力强;
2.诚实守信,为人谦虚灵活、勤奋努力,具有高度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工作热情;
3.沟通能力强,有进取心。
深圳市前海锦杉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08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张明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业务;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企业营销策划;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翻译服务;会务策划;市场信息咨询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从事广告业务;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投资项目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房屋租赁;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经纪(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