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上级做好各项设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参与制定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监督操作工操作设备,防止出现误操作致使设备出现故障;
3.组织并参与各类设备隐患排查及监督整改;
4.对公司所属各类压力表、行车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效验;
5.全面了解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掌握本行业国内外最先进设备相关最新知识,熟悉企业生产设备在运行和维护中关键性的技术问题,提出相应的决策意见;
6.负责领导交待的日常性工作以及其他工作。
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07-18,法定代表人为陈凯,注册资本为5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140066466415XC,企业地址位于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鑫丰大道1号,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经营范围包含:铝材及铝合金材的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