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辽宁省内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电子公告内容);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日用品、纺织品、文具体育器材、家具、装饰材料、建材、汽车配件、电子产品、金银饰品、珠宝玉器、眼镜、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花卉、化妆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及咨询;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设计、发布代理各类国内外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技术转让;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