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各有关院校就业、创业相关教学体系的改革,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于2015年开始举办至今已成功举办七届。现将第八届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大赛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教、以赛促业”的宗旨,搭建产业、院校、政府、企业协同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综合平台,促进产业链和教育链的深度对接。为地方政府、行业企业、高校和学生搭建展示、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师生技术技能、就业能力和“双创”竞争力。
二、大赛主题
聚青春,创梦想
三、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及在职教师。
四、比赛项目
本届大赛共设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6个竞赛科目:
(一)学生组
1.“匠心·民族魂”平面设计大赛
2.“匠心·职场秀”简历精英挑战大赛
3.“匠心·青春梦”大学生职场装创意设计大赛
4.“匠心·工业美”智能制造创新创意大赛
(二)教师组
1. “匠心·园丁情”教师创课大赛
2.“匠心·园丁情”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各比赛说明详见大赛官网(www.qxwq.org.cn)。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账号注册(10月15日-11月25日)
团体赛:以学校/院系为单位(往届参赛账号可继续使用),新参赛院校注册院校账号即可报名参赛。
个人赛:注册个人账号即可报名参赛。
(二)在线报名参赛(10月15日-11月30日)
参赛人员登录大赛报名系统,在“院校/个人中心,增加队伍”模块填报信息。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大赛官网参赛流程(www.qxwq.org.cn)及微信公众号(ATCP001)。
(三)提交作品(10月30日-12月9日)
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按比赛科目要求完成作品设计。
(四)作品评审(12月10日-12月26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项公布(12月27日)
受疫情影响本届大赛将采用线上比赛的形式。
六、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针对参赛院校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七、参赛须知
(一)本赛事为公益赛事,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二)每所学校可以组织多支团队参赛,由学校负责对本校全部参赛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联系人:王秀秀,010-66083178
Q Q 群:教师群 834343310 259243574
学生群 592022858 (已满) 562735277
传 真: 010-83121560
邮 箱: dasai@uec.org.cn
附件:第八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参赛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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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组委会
2022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