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地方政府、高校、企业三方主体协同发展,促进高校人才就业创业、科技成果转化及项目落地,帮助产教融合型企业做强做大,助力地方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学校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化教学体制改革,积极开展应用型技能人才培养,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此举办第五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目的
大赛秉承“以赛促学、以赛促创、以赛促教、以赛促业”的宗旨,为企业、高校和学生搭建展示、交流、互动的平台,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学生技术技能和“双创”竞争力。
二、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组委会
联合主办单位: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校企合作委员会
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企国教技术培训(北京)中心
金蝶精一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易第优(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山东省校企合作促进会
支持单位:
万企千校平台(www.qxwq.org.cn)
天津微深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米有校园科技有限公司
三、参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和在职教师。
四、比赛项目
本届大赛共设学生组、教师组两个组别9个比赛项目:
(一)学生组
1、“奋斗新时代·光山杯”短视频大赛
2、“金蝶云管理创新杯”互联网+管理应用大赛
3、“兄弟连杯”移动互联网编程大赛
4、“匠心·职场秀”简历精英挑战大赛
5、“匠心·青春梦”服装设计创新创意大赛
6、“匠心·民族魂”平面设计创新创意大赛
7、“广联达杯”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大赛
8、“匠心·工业美”智能制造创新创意大赛
(二)教师组
“匠心·园丁情”教师创课大赛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初赛、决赛两级赛制。
初赛阶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学校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并公布入围决赛的学校名单。
决赛阶段由作品演示、现场答辩、实操考试等环节组成,评比产生大赛各奖项。
六、赛程安排
(一)提交参赛回执(9月2日-10月20日)
以学校为单位,通过电子邮件将《第五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参赛学校回执》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邮箱:dasai@uec.org.cn)。经组委会审核通过后,通知参赛学校开通大赛管理系统帐号。
(二)在线报名参赛(9月2日—10月31日)
参赛学校登录大赛系统,在“会员中心,我要报名”模块填报参赛信息。各比赛项目具体要求详见大赛官网(www.qxwq.org.cn)和微信公众号(ATCP001)。
(三)提交初赛作品(9月2日-11月3日)
参赛团队在规定时间内,按比赛项目要求完成作品设计,提交初赛作品。
(四)初赛(11月4日-11月20日)
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公布进入决赛的团队名单,同时公布决赛指南。
(五)决赛(12月7日)
参赛团队完成决赛各环节,现场评出大赛各奖项。
(六)表彰奖励(12月8日)
举行颁奖仪式,予以表彰奖励。
七、大赛奖励
本届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视参赛情况定。
针对参赛学校另设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若干。
八、参赛须知
1、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
2、每所学校可以组织多支团队参赛,每支参赛团队只能报名参加一个比赛项目。团体赛每支参赛团队须指定1-2名指导老师,2-3名学生,每支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个人赛由1名指导老师和1名参赛学生组成。
3、由学校负责对本校全部参赛团队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必要支持。
九、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王秀秀,010-66083178,83121560
QQ 群:教师群,834343310 259243574
学生群,592022858 562735277
传 真: 010-66083178
邮 箱: dasai@ue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广益大厦B座903室
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组委会
2019年9月2日
附件:第五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参赛学校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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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五届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参赛学校回执.docx